詞條
詞條說明
產品在生產國(地區)或原產國(地區)生產和銷售的證明文件 1、生產企業名稱、地址應與申請表一致。產品名稱與申請表保持一致。 2、證明文件涵蓋生產和銷售兩項,且應為“已銷售”的銷售證明文件,而非“允許”銷售證明文件。 3、生產和銷售證明為外文的應譯為規范中文,并由中國公證機構進行中文譯文內容和原文內容一致的公證。 4、多個產品共用一份證明文件的:同批提交的,如一個產品資料中提交原件,其余產品可提交
產品配方資料應符合下列要求:(一)應以表格形式在同一張表中提供包含原料序號、原料INCI名稱(**化妝品原料名稱)(國產產品除外)、標準中文名稱、百分含量、使用目的等內容的配方表,字號不小于小五號宋體;(二)應提供全部原料的名稱,實際含量以百分比計,并注明有效物含量(未注明者均以有效物含量**計);復配原料必須以復配形式申報,并應標明各組分在其中的含量(以百分比計);特殊情況,如含結晶水、原料
序號 受理號 郵寄日期 郵寄地址 EMS單號 1 國食健較G20150510 2019.01.21 杭州市江干區九堡鎮九環路48號1幢 1011005064032 2 國食健較G20150511 2019.01.21 杭州市江干區九堡鎮九環路48號1幢 1011005064032 3 國食健較G20150512 2019.01.21 杭州市江干區九堡鎮九環路48號1幢 1011005064032
1、問:化妝品定義是什么?答:化妝品是指以涂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于皮膚、毛發、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以清潔、保護、美化、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其中通過口服、注射等方式起到美容效果的產品依照其屬性分別按保健品、藥品或醫療器械等其他品類予以監管。牙膏使用時接觸口腔粘膜,不符合化妝品定義,但按照《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有關普通化妝品的規定進行備案管理。香皂符合化妝品定義,但不作為化妝品監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李女士
電 話: 010-84828042
手 機: 13601366497
微 信: 13601366497
地 址: 北京東城北京市東城區馬園胡同3號迤南
郵 編:
網 址: nmpacn.b2b168.com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李女士
手 機: 13601366497
電 話: 010-84828042
地 址: 北京東城北京市東城區馬園胡同3號迤南
郵 編:
網 址: nmpacn.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