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牙膏專刊|北京市化妝品審評檢查中心普通化妝品備案常見問題問答
2023年3月1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71號公布的《牙膏監督管理辦法》,將于2023年12月1日實施。為幫助牙膏備案人較好的理解和掌握“辦法”要求,北京市化妝品審評檢查中心特編寫一期“一問一答(牙膏專刊)”,對相關內容進行宣貫,以指導牙膏備案人提前做好準備。問題1:牙膏的定義是什么?答:根據《牙膏監督管理辦法》*三條規定,牙膏是指以摩擦的方式,施用于人體牙齒表面,以清潔為主要目的的膏狀產品。
答: 應包括篇名、首作者、發表刊物及是否為**期刊、試驗受試物組成、主要成分、加工工藝,動物或人群模型及分組、試驗劑量及相當人體劑量(包括劑量換算依據)、評價指標,試驗結果及結論等信息。要求見下表:文獻信息要點要求篇名完整文獻標題名稱首作者文獻首作者全名發表刊物發表刊物名稱、具體刊登年、卷、頁等信息,中文文獻應注明該刊物是否為**期刊。試驗受試物組成所用受試物名稱、若為復配物,應列出全部組成,若有
為規范和指導化妝品安全評估工作,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以及國家藥監局優化化妝品安全評估管理工作要求,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司組織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以下簡稱中檢院)起草了《化妝品安全評估資料提交指南(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提交指南(征求意見稿)》)。現將起草的有關情況說明如下:一、起草的必要性2021年,《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
保健食品理化及衛生指標檢驗與評價技術指導原則(2020年版)
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1.本指導原則規定了保健食品及其原料、輔料理化及衛生指標檢驗與評價的基本要求、功效成分/標志性成分檢驗方法、溶劑殘留和違禁成分的測定要求。2.本指導原則適用于保健食品的注冊和備案檢驗。基本要求?1. 保健食品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保健食品》(GB 16740)的各項要求和檢驗方法規定。對于不同配方、不同形態、不同工藝的產品,申請人應同時制定符合要求的理化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李女士
電 話: 010-84828042
手 機: 13601366497
微 信: 13601366497
地 址: 北京東城北京市東城區馬園胡同3號迤南
郵 編:
網 址: nmpacn.b2b168.com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李女士
手 機: 13601366497
電 話: 010-84828042
地 址: 北京東城北京市東城區馬園胡同3號迤南
郵 編:
網 址: nmpacn.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