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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近日,李先生收到了來自某市中級人民*的二審判決書,位于某區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有了歸屬,他的心也放了下來。為了幫失去父親的侄子購買新房,李先生找到侄子的母親,也就是他的弟媳**名貸款,當時商定侄子日后返還購房款及裝修費。房屋首付、貸款都是李先生所付,但房產證上寫的是弟媳的名字,結果李先生差點錢房兩空。為此,李先生一紙訴狀將弟媳告上法庭。 在二審中*認為,涉案房屋的購買合同、擔保合同、借款合同
婚姻法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脅迫”,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愿結婚的情況。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
2012年4月28日**發布了重新修訂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以下統稱《特別規定》),與1988年**發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以下統稱《規定》)相比,《特別規定》具有以下六大亮點。 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點評: 亮點一:適用范圍的規定較加準確,體現了時代的特點。 2012年《特別規定》*二條規定“*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地區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組織等用人單
【案例回放】張女士原為一公司**銷售代表,月薪1.2萬元。2008年7月,公司通過電子郵件,通知下月合同到期后不再續簽。孰料兩天后,張女士告訴公司相關負責人說,自己已經懷孕,并出示了診斷證明。然而近一年后,公司發現張女士根本沒有懷孕,因此將其告上法庭索賠孕期工資、社保等。當地*認定延續的勞動合同無效,張女士需返還公司社保等近10萬元。 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周律師【點評】張女士“懷孕”一事系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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