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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理念:伸張正義、敬業負責、崇尚法治,促進社會的公平公正較是我們的不懈追求。?涉及的服務內容: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民間借貸糾紛、房產土地糾紛、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賠償、死亡賠償)、保險金融糾紛、建設工程糾紛、股權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民商事案件。??律師介紹北京東迅律師事務所創辦人、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全國律師協會會員。2002年通過國家首屆**考試**法律職業資
買賣合同中約定的“買方經與業主結算后,方可向賣方付款,業主未結算,賣方不得索要貨款、質保金及違約金”的條款是否有效?
買賣合同中約定的“買方經與業主結算后,方可向賣方付款,業主未結算,賣方不得索要貨款、質保金及違約金”的條款是否有效??裁判總結:(1)買方以買賣合同中存在,“買方經與業主結算后,方可向賣方付款,業主未結算,賣方不得索要貨款及違約金”的條款,而拒付貨款、質保金、利息等違約金,法院不予支持。(2)買賣合同的合同主體是買賣雙方,其設定的合同條款應當符合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只要產品已經實際交付
房主牽涉到**訴訟或房屋有問題,承租人可否解除合同?答: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賃物無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賃物被**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賃物權屬有爭議;(三)租賃物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定情形。
涉及的服務內容: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民間借貸糾紛、房產土地糾紛、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賠償、死亡賠償)、保險金融糾紛、建設工程糾紛、股權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民商事案件。?律師介紹北京東迅律師創辦人、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全國律師協會會員。2002年通過國家首屆**考試**法律職業資格。2007年執業于律師。在從事法律服務十余年的過程中,堅持以*知識、服務為民為理念,積極鉆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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