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受益人為夫妻一方的保險利益依照《保險法》*21條*3款、*60條*1款、*63條的規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被保險人死亡后,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依照上述規定和我國《民法通則》《婚姻法》《繼承法》的相關規定,
債權轉讓后原合同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條款是否繼續有效?院案例:1998年8月10日,中國**進出口公司與**貿易(私人)有限公司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相互供貨關系。1999年10月2日,--公司與--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遼寧公司")簽訂"債權轉讓協議書",約定將其對河南公司的全部債權轉讓給遼寧公司,用以清償--公司欠遼寧公司的債務等。1999年10月8日,遼寧公司依據債權轉讓協議書向河*****起
合同簽訂以后的注意事項(一)要將合同的復印件交由履行部門存查,保證依約履行。(二)要及時歸檔保管,以免丟失。有條件的企業設立專門的檔案部門或檔案專管員。(三)建議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對合同進行規范管理。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沒有技術含量,故從略)合同原件保管多長時間?我認為越長越好,短不應少于2年期限,這2年期限應當從合同履行完畢之日算起。之所以是2年期限,主要是因為我國的民事糾紛訴訟時
合同變更條款1.合同變更條款,常表現為“合同之變更需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做成書面方為有效”,諸如此類。然若當事人之行為于此約定相悖,其行為使對方產生合理信賴并依此行事,參照《合同法》*36條、*6條之規定并參考《**貨物銷售合同公約》*29條*(2)款;《**商事合同通則》(2004)*2.1.18條。,該方當事人亦難主張此條款之適用。2.合同附有擔保的,應依有關法律、**解釋之規定,妥善處理將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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