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合同變更條款1.合同變更條款,常表現為“合同之變更需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做成書面方為有效”,諸如此類。然若當事人之行為于此約定相悖,其行為使對方產生合理信賴并依此行事,參照《合同法》*36條、*6條之規定并參考《**貨物銷售合同公約》*29條*(2)款;《**商事合同通則》(2004)*2.1.18條。,該方當事人亦難主張此條款之適用。2.合同附有擔保的,應依有關法律、**解釋之規定,妥善處理將來可能
關于抵押房地產的執行問題。1、房地產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是屬于一種擔保物權。《擔保法》*三十條、*四十一條、*四十三條規定,抵押人應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并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三人。2、房地產抵押債中抵押人應**受償根據*《執行規定》*四十條的
案件判決生效后,劃撥土地經有批準權的**批準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當事人以此為由主張合同有效,申請再審的,*不予支持土地使用權人未經有批準權的**批準,與受讓方訂立合同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應當認定合同無效,但起訴前經有批準權的**批準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當認定合同有效。而在案件判決生效后,劃撥土地經有批準權的**批準、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當事人以劃撥土地已經由有批準權的**批
不屬于實際施工人的不能突破合同的相對性起訴發包人本案要旨:實際施工人指無效建設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且終實際投入人力、物力、財力等完成施工任務的單位或個人。實際施工人可以依據高*《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26條規定,突破合同的相對性起訴發包人。其他施工人突破合同的相對性直接起訴發包人的,*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合同提前終止、解除條件、確認和后續處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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