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貨代行業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和其他委托方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組織、辦理**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提供**貨物流通領域的物流增值服務的行業。 一、送交備案機關(當地商務/經貿部門)辦理備案的登記材料: 1、打印好的備案表、法人承諾書(需加蓋企業公章以及法人簽字); 2、營業執照正本的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本的復印件(需加蓋企業
目前,對承運人所下的定義,一般是“與發貨人訂立運輸合同的人或者實際完成運輸的人”。國際貨運代理人進入運輸領域,開展單一方式運輸或多式聯運業務時,由于與委托人訂立運輸合同,并簽發運輸單證(FCT、FBL等),對運輸負有責任,因而已經成為承運人。但是,由于他們一般并不擁有或掌握運輸工具,只能通過與擁有運輸工具的承運人訂立運輸合同,由他人實際完成運輸,這種承運人一般稱為無船承運人。無船承運人在實際業務
一、國際貨運代理企業設立條件: 1.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的申請人應當是與進出口貿易或**貨物運輸有關、并有穩定資源的單位。符合以上條件的投資者應當在申請項目中占大股。 2.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應當依法**企業法人資格。企業組織形式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禁止具有行政壟斷職能的單位申請投資經營國際貨運代理業務。承運人以及其他可能對國際貨運代理行業構成不公平競爭的企業不得申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 3.**貨
國際貨運代理概念: 國際貨運代理,原為一種傭金代理,系指代表進出口商完成貨物的裝卸、儲存、安排運輸、收取貨款等日常業務的代理機構。 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所下的定義是:國際貨運代理是根據客戶的指示,并未客戶的禮儀而攬取貨物運輸的人,其本身并不是承運人。 一:國際貨運代理的作用: 1.組織協調作用; 2.開拓控制作用; 3.中間人作用; 4.顧問作用; 5.提供專業服務; 6.提供特別服務; 7.
公司名: 上海新譽商財務服務中心
聯系人: 吳女士
電 話: 021-68888757-8021
手 機: 17768112397
微 信: 17768112397
地 址: 上海浦東陸家嘴上海浦東中信五牛城C座
郵 編: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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