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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香蜜湖與廣州的珠江新城一樣,都是**的地兒。具體來說,深圳香蜜湖地段的房價已經**過了每平方米4萬元,偏偏這里有個小區,業主們買到房子每平方米才花了1萬元,轉手即可獲利百余萬元。 深圳僑香村一棟住宅被出租用來開了間麻將館,生意*,攪得鄰里四周不得安寧。該小區至少上百套住宅被外租,公務員業主與租戶不簽合同,對外謊稱借房給親戚住。 僑香村的房子被深圳市界定為“安居型商品房”,規定10年內不
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律師提示廣大購房朋友,在購房時應留意的事項如下 一、投資商、發展商、代理商、物業管理 買房時是與房產代理商打交道,簽合同的對象是住房發展商,投資商只是住房的投資者,很多購房者對此往往混淆不清。 房地產銷售代理在我國尚屬新鮮事物,相應的法規政策還不完善,加上在房產交易中代理商的活動具有短期行為特征(購房人認購房產,簽定認購書,代理商的任務即可完成),很容易造成代理商為追求高銷售額
李先生在深圳市中區某企業工作了4年,因為家庭原因,李先生要離開深圳,向公司提出辭職并轉移相關社會保險檔案。但李先生辦理手續時發現,企業欠繳自己半年多的相關社會保險。單位辯稱,其中半年是試用期,企業不能為其繳納相關社會保險。經過咨詢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后,李先生得知公司此舉明顯違反了《勞動法》。 李先生稱,4年前他通過一家中介機構介紹,來到中區一家食品廠工作。當時,李先生與單位協商,試用期半年,合格
近日有網友在微博稱,懷疑廣州市內部分地區為防止流浪人員在立交橋底睡覺“影響市容”,而在橋底澆筑水泥錐。橋梁*受訪時稱廣州在上世紀90年代就有這樣的水泥錐,當時就是建來防流浪人員聚居的,但近年大多被挖走種上花草。 多處高架橋底澆筑水泥錐 日前有網友稱在白云區機場高速黃石南入口的高架橋下、天河區五山路與翰景路交界處的高架橋下等地面被人澆筑了水泥錐,用意是防止流浪人員在此聚居、睡覺等。經媒體曝光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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