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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2008年1月1日,北京一網絡公司與銷售人員夏某簽訂勞動合同。2月3日,她收到了公司的辭退信,公司辭退她的理由是沒有結婚就懷孕。后經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恢復勞動關系。 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許宜群律師點評: 未婚先孕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懷孕至產**直未婚,這是違反我國計劃生育的行為,如果單位在依法**的規章制度中將其列入嚴重違紀行為,一般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有的女工盡管懷孕時未婚,但是
案情 2006年3月,李娜到漯河市長城花園酒店工作。其間,2008年2月到2009年1月其工資每月3600元,2009年2月到2010年3月其工資每月4200元。2010年3月,李娜離開長城花園酒店。因其在長城花園酒店工作期間,酒店未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未為李娜繳納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金,其向漯河市郾城區勞動爭議仲裁**申請仲裁,要求長城花園酒店繳納2006年3月至2010年3月期間的養老、
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點評: 離異父母常常會就孩子的探望權產生意見分歧,此案三個焦點問題: 1.離婚協議中有關小孩撫養的內容是否應當變更 《婚姻法》*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判決。”具體到本案中,雙方在離婚協議中對小孩的撫養問題進行了安排。但如果當事人從子女成長的角度出發認為
案例: 鄭生和賣房人姚生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簽訂居間服務合同,約定支付中介費6萬元。但該中介謊報房屋實際建成年代,因實際房齡較老,導致鄭生的貸款年限不如當初預計的長,月供數額得提高。較終鄭姚兩人協商后解除了房屋買賣合同,并賠償姚生部分損失。鄭生問是否不應支付6萬元中介費。 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點評: 中介與鄭生簽訂居間服務合同,雙方形成居間合同法律關系,中介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重要事項向鄭生如實報
公司名: 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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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755-8328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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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 51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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