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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涉及的服務內容: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民間借貸糾紛、房產土地糾紛、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賠償、死亡賠償)、保險金融糾紛、建設工程糾紛、股權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民商事案件。?律師介紹北京東迅律師創辦人、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全國律師協會會員。2002年通過國家首屆**考試**法律職業資格。2007年執業于律師。在從事法律服務十余年的過程中,堅持以*知識、服務為民為理念,積極鉆研法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改造的,出租人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嗎?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改造的,出租人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嗎?答:(1)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一般的裝飾裝修、改造(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首先并不是要求解除合同,而是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2)裝飾裝修、改造只有達到了“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的程度才屬于嚴重的程度,但出租人也不能直接要求解除合同,而仍應當通知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恢復
出賣人能否以買受人使用過設備為由而主張免除質量責任?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出賣人提出證據證實買受人曾使用設備開工生產、網頁宣傳設備正常運轉等,不能免除出賣人證明涉案設備已調試成功、產品質量合格的舉證責任。
(較具指導意義案例)|二次再審、最后一次終改判!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自身狀況對死亡占70%,肇事人應負全責
(較具指導意義案例)|二次再審、最后一次終改判!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自身狀況對死亡占70%,肇事人應負全責裁判**觀點:(1)鑒定意見顯示,交通事故(外傷)在死者死亡中的參與度只為30%,死者自身原有疾病對死亡后果的發生占有70%的比例,死者自身身體狀況與其死亡關聯度較大。但死者自身疾病狀況不是我國侵權責任法等法律規定的過錯,死者不應因該影響而自負相應的任何責任。(2)即是說,肇事人的侵權行為(交通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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