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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涉及的服務內容: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民間借貸糾紛、房產土地糾紛、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賠償、死亡賠償)、保險金融糾紛、建設工程糾紛、股權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民商事案件。?律師介紹北京東迅律師創辦人、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全國律師協會會員。2002年通過國家首屆**考試**法律職業資格。2007年執業于律師。在從事法律服務十余年的過程中,堅持以*知識、服務為民為理念,積極鉆研法
房產中介公司員工私自收取買房人房款并無法返還,中介公司是否應賠償
房產中介公司員工私自收取買房人房款并無法返還,中介公司是否應賠償答:(1)與房產中介公司簽訂居間合同后,中介公司的店長或員工指示買房人將房款直接支付至個人賬戶名下詐騙,店長或員工構成詐騙罪,中介公司應向買房人承擔返還房款的責任。(2)房產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員通過公司發布房源信息,私刻中介公司公章或分公司公章與買房人簽訂合同并私自收取房款,房產中介公司應對工作人員的行為向買房人承擔責任并返還房款。(3
在不定期房屋租賃的情況下,還能否繼續適用原租賃合同中關于“提前解約押金不退或預收租金不退”的條款嗎?
在不定期房屋租賃的情況下,還能否繼續適用原租賃合同中關于“提前解約押金不退或預收租金不退”的條款嗎?答:不定期租賃的特點就是隨時解除性、期限是不確定的,而不存在“提前”的問題,顯然不存在原租賃合同中“提前解約”的問題,當然不能適用于提前解約的押金不退或預收租金不退的條款。
旅行社門市部負責人個人賬戶收取出境旅游保證金,事后不能退還,旅行社總部應當承擔退賠責任
旅行社門市部負責人個人賬戶收取出境旅游保證金,事后不能退還,旅行社總部應當承擔退賠責任?案例總結:?(1)分公司、門市部等與客戶簽訂加蓋總公司印章的合同,總公司以分公司、門市部等不能簽約、只能招攬業務、追趕經營范圍為由,不予認可合同效力,不能成立。(2)分公司或門市部負責人以總公司的制式合同與客戶簽約并據此收款行為,客戶有理由相信,負責人的行為是職務行為,負責人的行為是公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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