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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夯法處理地基是20世紀60年代由法國Menard技術公司首先創用的,這種方法是將很重的錘(一般為100~400kN)從高處自由落下(落距一般為6~40m)給地基以沖擊力和振動,從而提高地基土的強度并降低其壓縮性。此法最初僅用于加固砂土和碎石土地基。經過十幾年的應用與發展,它已適用于加固從礫石到黏性土的各類地基土,這主要是由于施工方法的改進和排水條件的改善,強夯法由于具有效果顯著、設備簡單、施工方
強夯法是近幾年來較為火爆的地基處理技術性,可用土層覆蓋面廣,結構加固成效顯著,解決后可獲得較高的承載能力是它的主要特點。可是,強夯法施工并不適感用以大部分的地基處理自然環境,其缺陷也是很顯然的,施工噪聲大,因為存有合理區和危害區的區別,深層次難以做到壓密的實際效果,結構加固深層受限制。這種造成強夯法并無法取得有效的宣傳應用。因此,為了更好地在強夯地基解決的設計方案、施工和質量檢驗中,保證技術性優秀
1、夯錘的重量可取8T——30T,夯錘底部一般是多邊形和圓形,夯錘靜接地上應取25KPA——40KPA;夯錘底部應有若干個通氣孔,夯錘落下時掃除地上氣體逸出和孔隙間水,孔徑取為250MM——300MM。2、施工前勘測現場規劃的狀況以及地下結構和地下線管的方位,選用防護方法,避免施工時形成不必要的丟失。3、強夯施工時夯錘下落所發作的振蕩是否影響到周邊的建筑物,應采納防震或隔振等方法消除對周邊建筑物的
1、錘重和落距錘重和落距是影響夯擊能和加固深度的重要因素;錘重一般為8t—40t,落距不小于8m。2、夯擊能和平均夯擊能錘重和落距的乘積稱為夯擊能,一般取600—5000KJ,單擊夯擊能應根據現場確定。夯擊能的總和(錘重、落距、夯擊坑數和每個夯擊點的夯擊次數)除以施工面積稱為平均夯擊能,一般對砂質土取500—1000KN/m2。夯擊能過小,加固效果差;夯擊能過大,對于飽和粘土,會破壞土體形成橡皮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