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一)申報資料或樣品不真實的。 1.產品配方以外的其他申報資料顯示產品生產使用的原料種類或含量與申報配方不符的; 2.產品配方中所申報組分的種類或含量與實際檢測結果不符的; 3.提供虛假第三方證明文件的; 4.提供虛假送審樣品或送檢樣品的; 5.申報資料中外文未如實翻譯為中文,影響審評結論的; 6.復印件與原件內容不符的; 7.其他申報資料或樣品不真實的情況。 (二)產品配方不符合化妝品衛生規范
新資源食品衛生行政許可 申報與受理規定 **章 總 則 **條 為規范新資源食品申報受理工作,保證許可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制定本規定。 *二條 本規定所稱新資源食品是指依據《*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由衛生部許可的國產和進口新資源食品。 *三條 新資源食品的申報受理應當嚴格按照《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和《健康相關產品衛生行政許可程序》等有關規定進行。 *四條 申報資料
保健食品消費提示 為提示消費者科學合理選購保健食品,避免聽信虛假夸大宣傳和盲目消費,**食用*。特發布如下消費提示: 一、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種類,不能代替藥品,不能宣傳疾病**、預防作用。廣大消費者,特別是中老年人,切勿聽信將保健食品比成靈丹妙藥的虛假夸大宣傳。 二、保健食品不含*的營養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堅持正常飲食。 三、要通過正規的渠道購買保健食品,索要正規的銷售憑據,切忌通過非法
2014年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公開征求意見?!稐l例》明確規定了禁止標注的內容,包括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夸大功能或者*給消費者造成誤解或者混淆的內容等。其中特別提出,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試驗或者評價數據支持。產品宣稱經功效驗證機構測試并出具報告的,標簽中可標注相關驗證信息;未經驗證的,應當在描述宣稱的功效作用內容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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