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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條件:(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二)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數量要求:A、發明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新藥、**農作物品種、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1件以上;B、實用新型專利7件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目前,我國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包括:電子信息、生物與新醫藥、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術服務、新能源與節能、資源與環境、先進制造與自動化。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二、
高新技術企業復審專項審計報告要求審計以下內容:(一)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 1.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及其分項明細(見附表1); 2. 技術性收入及其分項明細(包括:技術轉讓收入、技術承包收入、技術服務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等)(見附表1); 3.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與技術性收入之和; 4.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與技術性收入之和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比例。 (二)近三個會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工商注冊滿一年以上;(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三)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四)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五)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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