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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公司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該怎么辦1、較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3、較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
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的關系中處于弱勢地位,實踐中存在大量單位拖欠工資的情形,在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1、 協商解決。2、 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工資的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3、 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首先,你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
沒有借條可以起訴債務人嗎首先,我們要明確,起訴需要滿足什么條件?起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分割或者發生爭議,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予以保護的訴訟行為。需要滿足以下四個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證據
1、書證:在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案件中,書證的主要形式有:發包方的招標文件、承包方的投標書、承包方、發包方訂立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圖紙、設計技術交底、圖紙會審紀要、工程量簽證單、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對于設計變更的聯系單、隱蔽工程的驗收記錄、工程預決算書等。2、物證:在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案件中,主要表現為建設工程合同的標的物—已施工完成的建筑物、構筑物、工地施工的機械設備等。比如在對工程量的爭
公司名: 廣東華商(南京)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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