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工作中 a.每班*yi次起吊重物時(或負荷達到較、da重量時),應 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將重物放下,檢查制動器性能,確認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 b.嚴格執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②**過額定起重量時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閘或其它制動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⑥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⑦歪拉斜
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拉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 ; 在軌道上露天作業的起重機,當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機錨定。當風力大于6 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并將起重機錨定。對于門座起重機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機,當風力大于7級時,應停止工作,并將起重機錨定 ; 司機進行維護保養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警示牌或加鎖,如有未消除的
1、禁止斜拉重物或吊拉埋在砂土或其他物件中的工件。 2、兩臺**重機在同一軌道上行駛相距必須在3米以上。 3、鋼絲繩應定期撿查,并每隔15天涂油一次,涂油前應將鋼絲繩上的油污雜物清除干凈,把潤滑油加熱至60℃左右,以促使潤滑油落入繩股間隙。 4、工作后,應將吊鉤升起,小車停靠在司機室一端,并將起重機開放在目標地點,用夾輪鉗鎖緊軌道。檢查、清掃設備,做好日常保養工作,將各操作手柄(開關)置于空擋(零
1.所有控制器手柄應回零位,將緊急開關扳轉斷路,拉下電源柜刀開關。 2.司機在下班時應對起重機進行檢查,將工作中發生的問題及檢查情況記錄在交接記錄本中,特別是不安全因素必須交待清楚,并交給接班人。
公司名: 山東鑫恒重工機械有限公司
聯系人: 劉經理
電 話: 0538-7466944
手 機: 19819257778
微 信: 19819257778
地 址: 山東泰安新泰市山東省新泰市羊流工業園
郵 編: 271200



¥100.00

¥2800.00

¥600.00






¥500.00

銷售車載水井鉆機300米 BZC350DF, 可掛機動車牌照
¥618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