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因車輛違章被依法扣留的機動車的當事人車主,依據《*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百一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在30日內不到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的,并經公告3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按照相關規定,9座以下的小型普通汽車是無限期,但需要按時年檢,10座以上普通汽車的使用年限為20年,駕駛拼裝或者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將面臨處罰。
*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告2014年*6號根據《財政部 商務部關于發布〈老舊汽車報廢較新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3﹞183號)等有關規定,現將2014年老舊汽車報廢較新補貼車輛范圍及補貼標準公告如下: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達到規定的使用年限,并于當年較新的半掛牽引車和總質量大于12000千克(
汽車報廢了為什么要交給報廢汽車回收公司收購?國家規定報廢汽車、摩托車嚴禁私自轉讓,只能由報廢汽車回收公司回收、拆解。機動車所有人在報廢期滿前將機動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由機動車回收企業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車主憑報廢汽車注銷證明注銷路費,若私自處理報廢車會有以下后果:(1)無法注銷該車檔案;(2)報廢車私自轉讓后上路被查獲,有關部門可追究原車主違反治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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