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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于吉林省**人民法院民四庭1.春節延長假期的性質如何認定?工資怎么支付?《**辦公廳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1號)規定的2020年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性質上認定為休息日。用人單位依法安排職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照不**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實行特殊工時制的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作待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2
刑拘多久可以取保候審?廣東知明律師指出,*96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有關人員提出申請,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同意后,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犯罪嫌
當事人未通知對方解除而是直接起訴要求法院解除合同的,合同自何時解除?
法律依據*五百六十五條【合同解除程序】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
勞動者因**、隔離等引發勞動爭議,企業因疫情停工停產期間產生勞動爭議怎么化解?
1. 正確適用法律法規及相關規范性文件。全市法院在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時,應正確理解勞動人事相關法律法規與突發事件應對法、傳染病防治法相關法律法規之間的關系,參照適用《**辦公廳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1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5號)、《人力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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