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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新食品原料申報與受理規定 **章 總則 **條 為規范新食品原料申報與受理工作,根據《新食品原料*性審查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 *二條 申請新食品原料行政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向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以下簡稱國家衛生計生委)所屬衛生監督中心申報新食品原料*性評估材料,應當符合本規定。 *三條 新食品原料應當具有食品原料的特性,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且*、無害,對人體健康
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國公司,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申報化妝品行政許可,對申報資料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通俗理解,在華申報責任單位就是承擔申報責任的單位,它可以是經銷商,也可以不是經銷商,它的職能是與藥監局對接申報事宜。為什么要授權設立在華申報責任單位呢?其實很*理解,在申報審批過程中,藥監局需要有一個能夠直接聯系到的申請人(非自然人)
9月6日,閩臺地區“食藥署”發布*1051607584號公告:修訂化妝品中可宣傳用語和不可宣傳用語示例,該規定將于2017年4月1日實施。 該公告明確了化妝品營銷中不得使用的宣傳用語包括涉及醫療效果和虛假夸大用語2大類。在涉及醫療效果宣傳中不得涉及**、減輕、改善和預防等用語,不得涉及整形外科之用語。在涉及虛假和夸大用語方面,不得使用活化/刺激毛囊、增強/加抵抗力/自體防御力/防護能力等。
保健食品注冊申報---產品與包材質量標準及編制說明 產品質量標準及其編制說明(包括原料、輔料的質量標準) 1、產品質量標準編寫格式應符合GB/T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中有關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的規定。 2、質量標準內容包括資料性概述要素(封面、目次、前言)、規范性一般要素(產品名稱、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規范性技術要素(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儲存、規范性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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