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經濟性質 |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 | ||
|---|---|---|---|
| 企業類型 | 生產加工 | 公司注冊地 | |
| 注冊資金 | 成立時間 | 1995年1月 | |
| 員工人數 | 月產量 | ||
| 年營業額 | 年出口額 | ||
| 管理體系認證 | 主要經營地點 | ||
| 主要客戶 | 主要市場 | ||
| 廠房面積 | 是否提供OEM代加工 | 否 | |
| 開戶銀行 | 銀行帳號 | ||
| 主營產品或服務 | |||
| 所屬行業 | 汽車 > 建國門街道汽車 | 所屬城市黃頁 | 建國門街道 |
| 企業名稱 | 福特汽車(中國)有限公司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10000MA1FL1RX1W |
|---|---|---|---|
| 登記狀態 | 存續(在營、開業、在冊) | 住所 |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211號上海信息大樓36層 |
| 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外國法人獨資) | 法定代表人 | DAVID L.SCHOCH(蕭達偉) |
| 注冊資本 | 23200.000000萬美元 | 成立日期 | 1995年10月25日 |
| 營業期限自 | 1995年10月25日 | 營業期限至 | 2045年10月24日 |
| 登記機關 | 上海市* | 核準日期 | 1995年10月25日 |
| 經營范圍 | 1、在中國從事汽車工業領域及地區允許外商投資的其他領域的投資;2、受公司在中國所投資企業的書面委托(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向其提供下列服務;(1)進行所投資企業產品相關的研究和開發并向所投資企業生產或營銷的產品提供售前和售后服務。(2)協助或代理所投資企業從國內外采購其生產所需的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及其他物料;在國內和**市場銷售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汽車整車產品除外);(3)經外匯管理部門的同意和監督下,協助所投資企業平衡外匯收支;協助所投資企業尋求銀行貸款和提供擔保。(4)為所投資企業及經銷商提供產品生產、銷售、市場開發過程中的技術支持、員工培訓、企業內部人事等服務。(5)為所投資企業提供倉儲等綜合服務。3、以代理、經銷或設立出口采購機構的方式出口不涉及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國內商品。4、為其母公司生產的產品提供售后服務。5、為其投資者提供咨詢服務;為其關聯公司提供與其投資有關的市場信息、投資政策等咨詢服務。6、為所投資企業的產品的國內經銷商、代理商以及與公司、公司的母公司簽有技術轉讓協議的國內公司、企業提供相關的技術培訓。7、為所投資企業提供機器和辦公設備的經營性租賃服務。8、在中國境內設立科研開發中心,從事與汽車新產品及**的研究開發,向客戶轉讓其研究開發成果,并提供技術培訓、市場推廣和咨詢服務。9、作為福特和林肯**進口汽車的授權總經銷商,從事福特和林肯**汽車銷售,進口并在國內分銷(不含零售)以上**進口汽車整車產品(含小轎車)和零部件(經營期限不**過30年)。10、通過傭金代理(**除外)、批發方式在國內銷售其進口及在國內采購的汽車零部件;11、根據有關規定,從事與經營范圍內事項相關的物流配送服務;12、從事與計算機設施(包括服務器、筆記本電腦以及其他電子類辦公硬件設施)及模具相關的經營性租賃和融資租賃業務;13銷售汽車維修技術資料。 【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